对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
名 称: | 对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 | ||
文 号: | 甘交办案〔2014〕50号 | 发布机构: | 省交通运输厅 |
添加时间: | 2014-08-05 | 信息分类: | 人大建议办理 |
索 引 号: | GS0018-K01000-2014-199 | 信息有效性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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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其宝、鲜文俊、陈芳代表:
你们提出的“关于取消靖远黄河大桥收费站的建议”收悉,现答复如下:
省道207线靖会公路经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省道207线靖远至会宁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批复》(甘政函〔2010〕135号),批准设立靖远黄河大桥收费站;2011年国家五部委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活动中,省道207线靖会公路设站收费符合国家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规定,被批准继续收费。经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(2013)193号文件批准收费期限至2031年1月30日,目前收费期限未到,贷款尚未还清,还需继续收费以偿还贷款。
我厅已采取多项优惠政策,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优惠,最大可能的减轻沿线来往群众的负担。一是优化站点布设,最大可能减少收费站设置。我厅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了新敦、银三角、三滩等收费站,目前靖远地区的收费站已属最低设置。二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可能采取多项优惠政策。靖远黄河大桥收费站对本地车辆实行了办理月票的优惠政策,对过往绿色通道车辆实行减免政策,对过往的农耕机具等也实行免费政策。通过以上措施,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,畅通了鲜活农产品“绿色通道”,大力支持了当地社会经济建设。
近年来,我厅支持靖远县建设了多条公路,促进了靖远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这与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。希望人大代表能够了解我省收费公路实际情况,继续支持我省收费公路工作。同时我厅将加强靖远黄河大桥收费站的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,保障过往车辆安全便捷通行。
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!
甘肃省交通运输厅
2014年8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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